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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城市基础设施
1、给水工程: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,开源与节流并举,建成可靠的取水水源和完善的给水系统,供水的水量、水质、水压和供水安全达到新的水平,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。城市给水最高日水量为350万立方米/日,其中江北230万立方米/日;江南120万立方米/日。
2、污水工程:加强重点污染源的治理,建成完善的城市污水收集、输送、处理、排放系统,实施达标排放和水污染物总量控制。积极推行污水回用,加强水体综合整治,达到规定的水质目标。)污水量260万立方米/日,其中江北140万立方米/日,江南(包括各镇工业废水)120万立方米/日。
3、河道治理及雨水工程:按照“截污、疏浚、驳岸、引水、美化、管理”的方针治理河道,形成河、管(渠)相结合的雨水排除系统,提高城市排涝抗灾能力,使河道整治达到规定的标准,成为城市的绿色长廊。
4、能源工程:建成各级电网容量充足、接线合理、技术装备先进、自动化程度高、调度灵活、运行安全、经济技术指标先进,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化电网。优化燃气气源结构,形成以天然气为主的城市燃气系统,加速燃气供应管道化,完善燃气输配、储备和供应、服务保障系统。合理布局、以热定电、烟气净化、经济可行、发展热电联产。
5、邮电通信、广播电视工程:建设适度超前、整体达到国内一流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城市信息通讯设施,建成覆盖全市的通信网络体系;提高邮运和邮件处理能力,按国家标准完善和优化建成区邮政网点;高标准改造、建设有线广播电视网络。
6、环境卫生设施:实现城市生活废弃物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,要求收集、运输、处置和综合利用达到文明、科学、先进的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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